不知悔改贪杯醉 男子醉驾再被查

时间: 2024-10-2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745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曾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员,理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可驾驶员冯某却无视法纪,再次酒驾,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受到严肃处罚。

10月10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余松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5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即,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冯,2019年曾在梁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10月10日晚上,冯某在冉家坝吃饭时喝了酒,酒后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行驶至余松路被民警查获。

经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冯某送检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吊销他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冯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因冯某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将付出沉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与酒驾相比,“二次酒驾”面临的法律后果更加严重,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通讯员 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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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贪杯醉 男子醉驾再被查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曾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员,理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可驾驶员冯某却无视法纪,再次酒驾,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受到严肃处罚。

10月10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余松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5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即,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冯,2019年曾在梁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10月10日晚上,冯某在冉家坝吃饭时喝了酒,酒后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行驶至余松路被民警查获。

经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冯某送检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吊销他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冯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因冯某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将付出沉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与酒驾相比,“二次酒驾”面临的法律后果更加严重,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通讯员 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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