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蓝色三轮车停在道路中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三轮车驾驶员蒋某驾车闯红灯所致。事发时,蒋某驾驶三轮车送鱼去某饭店,由于对方要得急,他驾车一路飞驰。当行驶至空港东路,他见路口车少,便抱着侥幸闯红灯,结果与对向正常转弯的轿车发生碰撞。 因这起事故是三轮车驾驶员蒋某闯红灯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6000元。民警对驾驶员蒋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对蒋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不要因为逞一时之快,后悔终生。 通讯员 胡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