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12月6日1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接到报警称,渝北区松石一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驾驶员受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一辆小型货车斜停在路边,车身左前侧受损,驾驶员唐某在事故中受伤,已被周边群众扶至一旁,120急救车随后到达现场将唐某送往医院。 经调查,唐某从事物流工作,事故当天驾车到松石一路给商铺送货。该路段坡度较大,唐某停车后未拉紧手刹就下了车,刚走到车前,货车就开始向前滑动。慌乱之下,唐某竟直接将身体挡在车前,企图徒手阻止车辆继续下滑。然而,货车载着货物在惯性之下越“溜”越快,唐某不但没有将车“拦停”,还被带着继续下滑,险些被卷入车底。货车随后撞到人行道上的路灯停下,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后经检查,此次事故造成唐某肋骨骨折。 唐某因停车时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医疗费及车辆和路面设施的维修费用。 交巡警提醒:停车时请拉好手刹,尤其在坡道上长时间停车,可稍打方向停放,手动挡车可带挡停车,防止溜车。若车辆发生溜车,切勿用身体阻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