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凌晨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双龙湖街道双龙西路与二支路路口斑马线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在现场,一辆银灰色货车停在斑马线上,无明显车损痕迹,受伤行人刘某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无生命危险。 经查,这起事故是货车驾驶员李某驾车时疏于观察且未礼让斑马线上正常通过的行人所致。事发时,李某驾车经过双龙西路与二支路路口斑马线附近时,为了快速通过路口,便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路况及斑马线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加速驶入路口,结果撞上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行人。所幸,货车车速不快,经检查,行人仅受皮外伤,并无大碍。 因这起事故是货车驾驶员李某驾车疏于观察且未礼让斑马线上正常通过的行人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货车驾驶员李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条规定,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斑马线是生命的“安全线”,城市的“文明线”。斑马线前让一让,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是对法律的践行与恪守。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经过斑马线时,提前减速行驶,遇到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停车让行。 通讯员 丁小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