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经营者被判侵权退费赔偿

时间: 2024-12-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681

如果未成年人自愿要求文身,文身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近日,秀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文身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小张是未成年人,先后3次在某文身店对右手臂进行文身。小张父亲发现文身后,要求文身店经营者赔偿清洗费用。经相关部门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小张父亲遂向秀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身店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详细解释未成年人父母及企业经营者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阻止未成年人文身。小张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的监护义务,对事件发生存在过错;文身店虽贴有未成年人严禁文身标识,但经营者仅通过简单询问就认定小张为成年人,未对其具体年龄进行核实,亦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法官释法析理,小张父亲、文身店经营者均认识到自身过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文身店经营者当场返还文身费并赔偿清洗费共计16600元。

法官表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可能导致皮肤过敏、感染、诱发病变,影响其健康成长,还可能对其今后入学、就业等方面带来诸多限制。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当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或行为时及时劝阻;学校、老师应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心理辅导,加强对文身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经营者在提供文身服务时,对顾客的年龄应当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坚决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姚华顺 通讯员 彭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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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经营者被判侵权退费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自愿要求文身,文身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近日,秀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文身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小张是未成年人,先后3次在某文身店对右手臂进行文身。小张父亲发现文身后,要求文身店经营者赔偿清洗费用。经相关部门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小张父亲遂向秀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身店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详细解释未成年人父母及企业经营者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阻止未成年人文身。小张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的监护义务,对事件发生存在过错;文身店虽贴有未成年人严禁文身标识,但经营者仅通过简单询问就认定小张为成年人,未对其具体年龄进行核实,亦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法官释法析理,小张父亲、文身店经营者均认识到自身过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文身店经营者当场返还文身费并赔偿清洗费共计16600元。

法官表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可能导致皮肤过敏、感染、诱发病变,影响其健康成长,还可能对其今后入学、就业等方面带来诸多限制。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当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或行为时及时劝阻;学校、老师应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心理辅导,加强对文身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经营者在提供文身服务时,对顾客的年龄应当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坚决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姚华顺 通讯员 彭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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