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瑞福路查获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 经查,该驾驶员姓余,他曾有摩托车E照,但由于多年没有审验换证,导致他的驾驶证被注销,属于无证状态。据余某交代,他本打算再去考驾驶证,但由于工作忙,没有抽得出时间去学习考试,因此,他也很少开摩托车。1月6日下午,他着急去龙兴镇采购东西,他认为路程不远,就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余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余某处以罚款1000元及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无证驾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敬畏法律,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通讯员 郑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