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张玮 梁必升)买了房子却不过户,转手再将房屋卖出赚差价,这是房产投资人为了逃避房产税收,低买高卖房屋赚取差价的赚钱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却要承担巨大风险。9月11日,警方通报了一起房屋买卖盗窃案。 今年5月,大足某房产投资人宋某得知四川安岳县袁某在大足金科有一套住房要出售。因房屋户型方正,且售价较为便宜,宋某便以43万元的价格,从袁某手中将其房屋买下,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 此后,宋某自掏腰包对房屋进行装修,并转手以57万的价格卖给易某,随后宋某联系易某与袁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易某购买方式为按揭贷款,双方完成房产过户时,在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将直接打入房产证持有人袁某的银行卡中,于是宋某便与袁某商议,由袁某办理一张银行卡,银行卡由宋某持有。 8月20日,银行贷款批下后,宋某拿着银行卡去取钱,却发现卡里一分钱也没有。原来,袁某在办理银行卡时开通了网上银行,发现易某按揭贷款下来后,便从网上将这笔钱款转走。 “32万房屋按揭贷款,按规定需存入房产证持有人银行卡中,但实际上宋某已经全款支付给了袁某房款,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这笔钱并不属于袁某。”办案民警舒鑫说,当前许多房产中介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这样先买后卖,房子却不过户的方式存在巨大风险,幸好该案双方签订了相关买卖合同,并出具了相应的买卖收据,一旦相关证据缺失,房产中介将面临巨大亏损。 9月2日,大足区警方在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将犯罪嫌疑人袁某抓获,并追回了受害人被盗的32万元。 目前,嫌疑人袁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