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也是酒 别为酒驾找借口

时间: 2020-11-0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99

  本网讯(记者 李亚) 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白市驿大队民警在辖区翔驿路设卡查酒驾时,当场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驾驶员却连连喊冤,称自己有肩疼的毛病,按摩后喝了点“药酒”,不属于酒驾。

  当天晚上7时许,在翔驿路酒驾检查点,一辆车牌为渝AE***9的银色小车从路边缓缓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打开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喝酒,驾驶员丁某回答:“我肩膀痛,特意从走马到白市驿镇做了个理疗,喝了一小杯‘红酒’,属于‘药酒’,低度的,不算酒驾哟。”

  民警对丁某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5mg/100ml,超过酒驾标准,丁某一脸惊愕。民警告知丁某,他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时,丁某喊起冤来:“我就喝了一小点,是药不是酒,我是来治病的,希望民警网开一面。”

  执法民警对丁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告知其“酒”不仅是人们理解的红酒、白酒、啤酒等,饮用药酒或含酒精的饮料驾车,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的,同样属于酒驾。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丁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牢记教训,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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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酒”也是酒 别为酒驾找借口

  本网讯(记者 李亚) 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白市驿大队民警在辖区翔驿路设卡查酒驾时,当场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驾驶员却连连喊冤,称自己有肩疼的毛病,按摩后喝了点“药酒”,不属于酒驾。

  当天晚上7时许,在翔驿路酒驾检查点,一辆车牌为渝AE***9的银色小车从路边缓缓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打开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喝酒,驾驶员丁某回答:“我肩膀痛,特意从走马到白市驿镇做了个理疗,喝了一小杯‘红酒’,属于‘药酒’,低度的,不算酒驾哟。”

  民警对丁某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5mg/100ml,超过酒驾标准,丁某一脸惊愕。民警告知丁某,他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时,丁某喊起冤来:“我就喝了一小点,是药不是酒,我是来治病的,希望民警网开一面。”

  执法民警对丁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告知其“酒”不仅是人们理解的红酒、白酒、啤酒等,饮用药酒或含酒精的饮料驾车,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的,同样属于酒驾。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丁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牢记教训,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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