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纠纷双方是在他们国家解决,很可能不到法院,会产生斗殴……”“真没想到,法官今天过来调解能够成功,我们调了几个月都没有进展……”“双方各执一词,证据繁多,法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条分缕析,使双方达成和解,确实专业!”在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法官促成两个尼日利亚籍留学生达成和解协议后,海南某高校国际学院的班主任及辅导员对法庭的工作效率及调解能力赞不绝口。
这是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个缩影。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我国首个省级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该法庭的创设及其“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入选海南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被海南省委、省政府评为首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二等奖。 自2019年9月26日挂牌设立以来,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共受理案件846件,结案429件,案件当事人涉及五大洲32个国家、港澳台地区,案件类型涵盖公司解散、公司清算、股权转让、保险费代位求偿、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等常见商事纠纷。 “法庭属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理的正处级内设机构。在海南高院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结合审判工作需要和法庭业务特点,在制度创新上做出有益探索,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宗案件,努力把涉外法庭打造成海南法院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的‘样板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萍表示。 创新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 审理周期平均缩短至68天
今日,记者走进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看到,法庭设有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庭、在线纠纷调解区、同声传译室等多个场所,配备自助立案机、案件查询机、诉讼风险评估仪、同声传译机、ODR平台等智能化设备。有专门的诉服引导员,并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 今年3月,受疫情防控影响,上海市的陈律师通过全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就其代理的一起被告是海南某公司的案件提交网上立案申请。该案件信息很快传至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经立案法官对当事人提交的电子诉讼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不到20分钟,一起跨域网上立案办理完成。 除了为当事人提供智能、便捷的诉讼服务,法庭的“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则更能凸显海南涉外法庭的特点。
“所谓‘立审执一体化’,是指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在法庭内由不同的专业团队完成,而区别于在法院内设的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等部门间流转分别完成不同环节的机制。涉外民商事审判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对人员要求较高,从立案开始,全流程都需要既熟悉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又具有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和较高英文应用水平的法官来从事。我们法庭的法官都是从全省法院中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遴选出来的,其中也有从事过立案、执行工作的法官,具备相应的素质要求。因此,将涉外民商事审判业务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执行全流程交由法庭负责,有效解决了当前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间衔接不畅、法律认识不统一、移送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有利于提升法庭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庭长苏志辉介绍说。 自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挂牌以来,“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成效良好,作出实体判决的案件上诉仅11件,扣除不能上诉的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上诉率仅5%左右,无一件被省高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件申诉信访案件,亦无法官因案件办理不公或廉洁问题而被当事人投诉。除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外,平均结案用时缩短至68天,大幅度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 开发上线多元化解平台对接仲裁、调解机构 构建便捷高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法庭与香港和解中心、澳门调解协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等10余家国际国内知名仲裁、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发上线多元化解平台,引入第三方专家调解员参与,并建立相配套的案件分流、诉调诉裁对接、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受理费等制度,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法庭的集中管辖机制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不仅加强了涉外纠纷的分流处理和案件审理的专业性、集中性,而且有效利用了仲裁司法审查集中管辖的优势,具有将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天然优势,为我们完善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了组织上的便利条件。”苏志辉介绍说。 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正坐在调解仲裁分流窗口解答当事人咨询的海南国际仲裁院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刘娟告诉记者:“根据我们与法庭签订的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我们每周一、周三会来法庭值班两天,向当事人推介我们的调解机制,帮助分流案件,减轻法院案件不断增长的压力。昨天我们刚受领了法庭推送的1件诉前调解案件,至今已接受委派调解5件,调成2件,效果很好。” 针对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经常分处两地、时空受限的特点,法庭依托“华为云”数据,开发上线了全国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于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在线调解平台(英文简称ODR),将合作的仲裁、调解机构旗下的调解员吸纳入驻,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打破时空限制接受专业调解服务,从而形成了多机构联动一站式调解、线上线下多元化解纠纷的格局,受到中外当事人欢迎。
今年6月初,从事海南至香港公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海南某运输公司,因与香港居民罗某就挂靠经营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征得起诉人同意将案件分流至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6月9日,受商事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谢盛辉通过ODR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好上线时间,组织分处海口、香港的双方当事人开展远程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对法庭高效便捷的调解机制,双方当事人称赞不已。 探索适用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规则 作出全国首例仲裁行为保全裁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医院管理咨询公司就双方纠纷提起的仲裁。仲裁程序期间,该医院管理咨询公司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海南一中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及行为保全申请。 “我们在审查该案时发现,在我国《仲裁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明确是否支持仲裁程序中的行为保全申请,国内司法实践中亦无先例可循。”苏志辉告诉记者,案件合议庭几经研究,最终参照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规则中的一个原则性条款,依法裁定支持了申请人的行为保全请求。 “这个仲裁程序中的行为保全裁定案,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海南法院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中应有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担当。”苏志辉说。 目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正在积极探索涉外司法服务保障的新形式,计划在外向型重点园区设立巡回服务点,拓展、延伸司法服务保障的触角,努力为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特派记者 杨旭军 唐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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