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昨(1)日晚,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G5515黔恩高速公路舟白服务区查获一起车辆非法运输生猪违法行为。该车装载生猪90头,由辽宁出发准备前往贵州贩卖,但未办理检验检疫运输证。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还企图用3万元行贿来逃避处理,被执法人员严词拒绝并批评教育。 “这里有500元钱,给你们买两包烟抽,意思意思……”当天19时许,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下车后就说了这句话,随即将钱强塞进执法人员裤袋。 “不需要意思意思,请出示证件。”执法人员严词拒绝,并通知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场处理。在等候过程中,驾驶员又多次找到执法人员,承诺愿意给3万元钱交给执法人员当“交个朋友”,再次被严词拒绝,直到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到达现场。 目前,该驾驶员已被依法移交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经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测,这批生猪整体状况健康,但由于驾驶员未办理检验检疫运输证,他将面临不低于涉案金额10%的行政处罚,而该案涉案金额达40万元。 “既不能收,也不能放,一方面我们是执法人员,要公正廉洁执法,一言一行受队伍纪律约束,有纪检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敢腐也不想腐;另一方面这批生猪若是有疫情问题,我们放过去了,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往小了说是违背自己的良心,往大了说就是犯罪。”面对驾驶员的行贿,执法人员批评教育道。 在此,高速执法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运输必须合法合规,切勿心存侥幸,更不能“拿钱财开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