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马林)近日, 贵州省后坪乡茨坝村和栗子树坝两家农户来到彭水县朗溪司法所,求助解决一起车祸纠纷。 据了解,贵州省后坪乡茨坝村和栗子树坝与彭水县朗溪乡邻界,两家农户的孩子于日前骑摩托车来朗溪购物,在回家的路上,与朗溪乡思南村辖区一三轮车相绊发生交通事故,现两孩子在彭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据称两孩子今年18岁,属亲属关系,现在在医院已花去了近两万元医疗费,其中田某骨折要做手术,费用较大。 朗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田某未满十八岁,未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赵某倒车和摩托车属同向行驶,赵某倒车虽慢但有盲区,加之摩托车是否鸣号警示无对证,属意外事故。主要责任在于摩托车驾驶人,看到障碍物应预警提示,在前面示意后方可超车行驶。事故发生后,赵某自认为没有责任,不报警也不施救,对生命漠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理清了责任,讲明了法理,两家父母亲的不满情绪逐渐消退。随后,在司法所的建议和帮助下,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主任参与组织调解,经近四个多小时磋商,最终达成协议:赵某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以经济作一次性补偿,向田某家补偿5000元,同时向轻伤一家补偿1000元,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