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理案件(资料图) “我们有一笔近10万元的资金已经被拖欠6年了,检察院能不能给我们想个办法?”2019年8月22日,在石柱县检察院开展的“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该县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许庭友(化名)谈起一段糟心事。 销售公司卖车遇上“老赖” 2012年1月,石柱县人伍林山(化名)在许庭友的汽车销售公司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总价为22.4万元的汽车。截至2014年底,伍林山尚欠该公司货款和上户费近10万元,此后再未归还欠款。2015年6月,该公司起诉至石柱县法院,法院判决伍林山立即支付所有欠款及利息。 没想到,伍林山对自己拖欠的款项依然置之不理。3年后的2018年2月,许庭友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几经努力,却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9月,法院只得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伍林山明明有车有房……”一筹莫展的许庭友向检察官求助。接到线索后,石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立即到县法院调阅执行案卷,向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情况。 然而,正如法院执行案卷所记录的一样,伍林山名下的房屋系拆迁安置房,因尚未办理房屋登记,不具备执行条件;车辆虽然法院作出了查封决定,由于该车辆一直没有查找到下落,属于不可控财产,无法执行。分头走访街道、车管所和银行等部门之后,调查伍林山财产状况的各路办案干警也陆续反馈调查情况,结论几乎都是一致的:无可供执行财产。 找寻财产转移蛛丝马迹 检察官介入调查70多天后,案子依然没有任何头绪,但石柱县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牟俐蓉没有轻言放弃,她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长期从商的伍林山或许会涉及其他经济案件。 牟俐蓉和她的助手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一个重要信息——伍林山名下一笔190万元的资金因另一起财产纠纷案件被石柱县法院作了诉前财产保全,这笔款项是石柱县征拆中心发放给伍林山的征拆补偿款。 牟俐蓉立即跟踪调查这笔补偿款的来龙去脉,原来,伍林山名下有一宗土地被石柱县征拆中心征收,应得补偿款790万余元。2019年5月,按照伍林山出具的委托书要求,石柱县征拆中心向伍林山的生意合伙人简路韦(化名)账户转账拆迁款600万元。这就意味着伍林山名下的巨额资金被莫名其妙转至其他无关人员的账上。 此外,调查还意外发现:2019年4月16日,伍林山因欠另一位民营企业家黄觉明60.9万元货款而被对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因找不到执行财产而未能执行到位。这两笔欠款本息加起来足足70余万元。 启动两个监督推动执行 2019年11月11日,石柱县检察院正式受理该申请监督案件,监督程序正式启动。11月14日,在经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核后,石柱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调查核实后尽快恢复许庭友所在公司的申请执行,同时尽快执行黄觉明所在公司的执行标的。 经过办案检察官的全面调查追踪,一条新线索出现了:2019年5月28日,石柱县征拆中心向简路韦账户转账600万元拆迁款。但就在同一天,简路韦即向一名叫做伍林水(化名)的账户转账300万元。 原来,2019年5月23日,伍林山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向征拆中心出具委托书,委托其合伙人简路韦全权负责土地补偿款的领取事宜。5月28日,石柱县征拆中心向简路韦账户转账拆迁款600万元。同日,简路韦即向伍林山的兄长伍林水账户转账300万元。而这300万元的支配权理所当然牢牢掌握在伍林山的手里。 2020年6月底,石柱县检察院正式将伍林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相关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8月24日,石柱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伍林山移送石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4日,石柱县检察院就该案向石柱县法院提起公诉。 面对可能被判处的徒刑,伍林山最终还清了许庭友及黄觉明所在两家民企共计79万元(含利息)的欠款,他最终被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此时,距检察官介入调查404天。 通讯员 张雷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