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秀山县公安局梅江派出所民警与该县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梅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道,将两名非法电鱼违法人员出资购买的价值5000余元的7000余尾鱼苗投放入梅江河,修复生态环境。 据介绍,今年5月23日晚,梅江派出所民警在出警时,发现梅江河支流天然水域小坝河内有人在电鱼,遂立即上前挡获正在使用捕鱼机电鱼的两名违法人员,现场查获捕鱼机一台、渔获物2.15公斤。5月24日,秀山县公安局联系渔政部门对渔获物进行鉴定后移交案件,二人被渔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此次鱼苗投放现场,民警向在场村民宣传了生态保护相关知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禁捕意识和环保意识。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