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沙坪坝区新桥医院附近路段设卡执行勤务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涉嫌逾期未检验,便示意该车停下接受检查,结果发现该车驾驶员还是无证驾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民警在检查中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彭某称驾驶证和身份证在半个月前丢失了。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未查询到彭某的驾驶证信息。几经追问,彭某依然面不改色,称自己有驾驶证,科目一是在汽博考的,科目二三四分别在沙坪坝、江津等地考的,只是半个月前不慎丢失了。 然而,民警通过后台相关系统查询,却发现彭某虽然于2015年通过了科目一考试,但是,之后多次参加科目二考试均未通过,其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在2018年过期,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也作废了,之后没有重新报考的记录。经进一步查询,民警还发现,今年9月份,彭某在黔江区因无证驾驶被查处过。 在事实面前,彭某最终承认其无证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