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区公安局文龙所民警辅警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急群众之所急,尽力为群众找回丢失的物品,为其挽回经济损失,受到群众感谢。 11月15日,文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上午9时许,卢女士在文龙街道重庆农村商业银行ATM机上存钱离开后,不慎将装有贵重物品的包遗落,希望民警帮其找回。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取ATM旁边银行监控,发现卢女士将包放在ATM机上离开后,被一男子拿走,该男子未办义务就匆匆离开。随后几天里,民警辅警对沿街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路段展开走访。通过认真细致的核实调查,他们找到了拿走包的男子,要求其主动退回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男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将丢失的包交还到卢女士手中,经清点无财物损失。卢女士对民警辅警的辛勤工作表示万分感谢。 民警提示:市民在银行ATM机上发现他人遗失物时,应及时交由银行或公安机关处理,千万不要占为已有,对于拾得物,拾得人有妥善保管,向失主返还的法定义务,明知物品是别人遗失而拒不交还,数额较大的还会触犯我国刑法。 通讯员 江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