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中交巡警上清寺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刘某,后经民警调查询问,当天竟然还是他的生日,刘某当场一再表示后悔不已,今年这个生日毕生难忘。 12月1日晚,上清寺大队在辖区依法设卡盘查过往车辆,重点查辑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23时8分,民警在盘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小车行车轨迹十分可疑,便立即将其拦停。驾驶员摇下车窗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0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天是驾驶员刘某的生日,晚上刘某和朋友一起庆祝自己的生日,酒足饭饱后,刘某当时知道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便叫了代驾开车回家。就在正准备睡觉的时候,刘某又被朋友邀约再次喝酒庆生,酒后的高兴劲儿还没散去,刘某便欣然赴约。这时,刘某回想起刚刚回家路上也没有碰到交巡警,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上路,没曾想这次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当场高兴劲儿瞬间被悔恨的自责所淹没。 在接受盘查时,刘某十分配合,同时也非常后悔,“一开始我都喊了代驾的,哎,真的很后悔。”民警对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再次开展了相关交通安全教育。最终,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渝中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会产生视觉障碍,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