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还以为捡到的是只狗,啷个是只狐狸哦……”12月11日上午,高新区公安分局香炉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在自家小区捡到一只狐狸,不知如何是好。经查,这是只赤狐,现已送至重庆市动物园暂养。 民警到达李先生家后,看到一只狐狸正趴在卫生间里。小家伙体长70厘米左右,棕色毛皮,夹杂着赤红色的绒毛,有着近40厘米长的黑色大尾巴,一双大眼不断打量四周情况,显得十分警觉。 李先生告诉民警,头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喝完酒回家,途中看到一只小动物蜷缩着趴在小区附近的草地上,走近一看是只品相不错的“小狗”,怕它受冻就带回了家放在卫生间里。第二天清早,李先生准备给“小狗”喂食时,越看越觉得像狐狸了,赶紧在网上搜索一番,发现还真是狐狸,于是就报了警。 通过查询,民警初步判断这只小狐狸极有可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狐。民警告知李先生,像赤狐这类野生保护动物,一般不能随意抓捕和饲养,一旦发现应立即联系动物园工作人员或野生动物保护站。随后,民警戴上防护手套,用捕猎网小心将小家伙网住,带回了派出所。 经初步查看,小狐狸无明显外伤,民警便将其临时放在一只纸箱里。联系好动物园工作人员后,香炉山派出所民警和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将小家伙安全送到重庆市动物园。动物园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只成年野生赤狐,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记者 李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