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四川籍驾驶员何某匆匆赶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要求尽快处理之前在重庆高速路上的违法记录。 原来,何某近期准备购房,在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账户已冻结,无法办理,何某这才对当初拖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追悔莫及。 据了解,早在2019年7月,何某驾驶渝AL****号小型轿车因在G85银昆高速渝广段上行K58+500处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非法营运)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由于何某一直未履行处罚决定,执法部门依法申请北碚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对何某个人银行账户实施冻结。 今年11月,何某准备买房时,发现因为个人账户被冻结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时,这才终于主动找到执法部门要求尽快清除违法记录。然而,由于何某当初的“老赖”行为,罚款加上加处罚款变成了6万,是原来数额的双倍。何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