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前夜饮酒过量或通宵饮酒,均可能因“隔夜酒”涉嫌酒驾。这不,驾驶员罗先生就因为“隔夜酒”遭了,被巴南警方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22时15分许,巴南区交巡警支队民警在道角路口进行酒驾整治时,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吹响了酒精测试器,并显示酒精含量值达5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罗先生直呼不可能:“我今天和朋友吃火锅,因为要开车,一滴酒都没喝。”民警见罗先生情绪激动并坚称自己是冤枉的,便带罗先生到办公室再次进行检测,但结果仍是涉嫌饮酒驾驶。罗先生一脸无辜地说:“我吃火锅不可能吃出酒驾啊,是不是你们这个酒精测试仪有问题,测试结果不准哦。” 民警再次对罗先生进行检测,数值降低了一些但仍达到酒驾标准,便询问道:“那你昨天或者前天有没有喝酒?”罗先生表示,前一天晚上确实和朋友吃了夜宵,高兴之余喝了不少,睡醒后觉得已经酒醒,便驾车出了门。民警告知罗先生:“酒驾、醉驾的评判标准不是看你的酒量和过了多长时间,而是以检测结果为准。隔夜酒也属于饮酒驾驶。”随后依法对罗先生作出上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