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夏,忠县乌杨街道一对翁婿在长江支流非法捕捞时被忠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日前,经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两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 民警介绍,2020年5月7日晚,谭某到位于忠县乌杨街道岳父聂某某家中玩耍时,聂某某提议到江边电鱼吃,谭某劝告是禁渔期,不能电鱼,但心存侥幸的聂某某称快去快回,而且是晚上,没人会发现。于是,翁婿俩带上电瓶、逆变器和电鱼杆前往忠县乌杨镇将军村龙洞河段(长江支流),由聂某某电鱼,谭某捡鱼,共捕获鲤鱼、鲢鱼等36条。正当两人准备返回时,被忠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经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聂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谭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 通讯员 张卫华 石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