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潼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191件土地流转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年3月9日,潼南区太安镇罐坝村一社、七社、八社共191名农户与重庆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公司)签订合同,约定191名农户将土地租赁给农发公司使用,农发公司按年支付土地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以来,农发公司一直按约支付土地租金,但从2018年起,便未继续支付。191个农户多次找农发公司催收租金未果,遂起诉至同潼南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要求农发公司支付所欠租金。 经过研判,潼南区法院承办法官多次进行实地调查,联系罐坝村村支书及社员代表,征询他们的意见。承办法官了解到,农户和农发公司的合作关系已维持近10年,如果能及时支付租金,农户还是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另外,承办法官耐心向农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意见。 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由农发公司分别在2021年内,分两次支付2018年至2021年度的土地租金。 通讯员 舒畅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