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12月26日22时20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勤务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例行拦停车辆检查,当驾驶员赵某打开车窗后,一股酒气飘散出来,民警立即将赵某带上流动警务车上,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赵某向民警讲述了酒驾具体情况后,让在场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赵某当天和朋友在观音桥聚会,想到可能要喝酒就把车停在了聚会的停车场,吃完饭后乘坐公交车回家。但下车后赵某又想到车上还有两盆花,担心第二天再拿回去花可能会闷死,但自己提回家又嫌重,所以决定将车直接开回车库,哪知道开出去10米不到便被民警查获。 民警在听完赵某的陈述后哭笑不得,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其处以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2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为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近期交巡警将加大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