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黔江区司法局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黔江实践行动,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坚持搭平台、建机制、创品牌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受理纠纷6843件,化解纠纷6839件,调解成功率达99%,预防纠纷595件,协议履行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民转群”案(事)件发生。 “四个做”统筹推进平台建设 打造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支撑 做强中枢平台。高质量建成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采取常驻(长期入驻)、轮驻(轮换值班)、随驻(预约服务)三种模式,并依托综治“9+11”信息系统,横向整合区法院、区信访办等20个区级部门和社会组织调解资源,纵向延伸至30个乡镇街道、219个村(居)、1662个网格,提升各调解组织的协调性、互动性,推动纠纷化解工作由分散化管理向平台化治理升级。 做实基层平台。以创建“星级调解室”为抓手,围绕“六个好”目标,即全方位覆盖的好网络、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平台、多元化解的好机制、素质过硬的好队伍、行之有效的好经验、人民群众的好口碑,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全区共创建“星级调解室”169个,覆盖面达67%。 做优专业平台。先后在医疗、道路、交通、消费、征地拆迁、旅游、劳动争议、民营经济、建设、婚姻家庭、物业等10个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并将调解质效纳入工作考核。区劳动人事争议“5+5”工作法在全市人民调解暨访调对接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医调委被中央十部委表彰为“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做精信息平台。依托黔江区综治“9+11”信息系统,开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模块,建立纠纷分布地图和动态模型,实现系统研判、分析、预警的信息化和智能化。通过信息系统对流转的纠纷以“节点”(小矛盾3日、一般矛盾7日、疑难复杂矛盾15日)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纠纷调解进度全流程可追踪、可溯源、可监督、能闭环,杜绝了“久拖不决”现象。 “三个一”纵横推进制度建设 构建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保障 建立“一站式”受理机制。依托区、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纠纷化解平台,完善以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中枢”的一站式受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一平台”受理。 建立“一条龙”服务机制。依托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整合信访、诉讼、调解、法援、复议、咨询等资源,实现纠纷化解、法律宣传、权力救济“一条龙”服务。 建立“一揽子”解决机制。建立完善“诉调、警调、检调、访调、仲调、律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近年来,全区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505件、成功3240件、司法确认2392余件,访调对接化解纠纷390件,警调对接化解纠纷210件,仲调对接化解纠纷76件,复调对接化解纠纷42件。 “三打造”精准推进品牌建设 培育纠纷多元化解的典型经验 打造名家优势品牌。大力培育个性化调解室和典型经验,已成功命名发铭、光会、雪琴等15个“接地气”的个人品牌调解室,成功化解一大批老案积案,医调委“四步工作法”被司法部表彰为先进集体,渝鄂边区联防联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7省(市)司法厅(局)“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打造行业专业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7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调解一线,成立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成医学、工伤、消费等4个调解专家库,吸纳行业专家177人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以专业化带动人民调解员素能提升。 打造调解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让为贤”的人民调解文化,成功打造城南街道“和气小屋”、城东街道“和事角”等一大批示范阵地,不断增强调解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 记 者 孙红波 通讯员 苟 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