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在西政举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重大问题研讨会
▲谭启平 核心提示 《民法典》的编纂离不开法律人的参与,与他们的艰辛付出密不可分。《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他们还将拓展研究视角,研究一些与《民法典》相关的问题。比如,《民法典》的解释问题,《民法典》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问题,《民法典》与国际公约与惯例的衔接问题,甚至还需要研究《民法典》在中国、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中的地位、特点、可预期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总之,我们期待法律人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民法典》进行研究,产出有价值的成果,为往后的调整与实施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民法典》自今日开始实施。回首过去,这部全国人民翘首以盼的法典,承载着中国一代代法律人的艰辛付出,这其中也离不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人的贡献。不管是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及《民法典》审议通过后的宣传普及活动中,都有西政法律人孜孜不倦的身影。 “西政贡献”倾注《民法典》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民法典(草案)》的提案,持续了五年多《民法典》编纂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人一直参与其中,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民法典》的编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修改完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内容,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规定。具体分两步走:先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然后,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最终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谭启平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教授,他任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自2015年4月以来,他团结带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学团队的老师,为《民法典》的编纂不断奉献“西政智慧”和“西政力量”。 2015年4月30日,西南政法大学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了“民法典编纂民事主体立法问题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称为我国《民法典》编纂研究的“第一会”。会后,他们及时将会议成果整理成文(约6万余字)并报送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中国法学会,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高度重视。 此后,西南政法大学还主办或承办“中国民法典编纂侵权责任法编立法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中国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讨会”等调研或研讨会,会议的成果均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民法典》编纂的重要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曾先后两次致函西政,就《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西政充分研讨后,精心梳理完成报告,共计提出8万余字、300余条修改建议和意见,为《民法典》编篡奉献了“西政智慧”,其中有些意见建议被《民法典》采纳。 另外,张玉敏、王洪、陈苇、孙鹏、侯国跃等教授分别参与继承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分编的课题组研究工作;还有不少教师参加与《民法典》编纂有关的审议会、座谈会,积极建言献策。多名西政教师还以个人名义多次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及《民法典》各分编的修改建议,仅谭启平就提出了10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西政法律人 见证《民法典》的诞生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相继四次启动《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只有第五次编纂终成正果。 现年98岁的西政教授金平,曾亲历前三次《民法典(草案)》的起草,见证了整个立法的艰难历程。金平说,《民法典》是几代民法人的共同追求,他是幸运的,等待了66年后, 他终于梦圆——2020年《民法典》得以审议并表决通过。 金平参加了我国第一、二、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在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上,金平率先提出“平等说”理论,为民法划定了一个科学的调整范围。该学说的提出,在新中国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被《民法通则》第二条直接采用,为《民法通则》的制定与传播做出历史性贡献。金平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亲历者、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开拓者、新中国法学教育的推动者和西南民商法学科的奠基人。2012年9月,金平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金平作为西政民法人中的老一代学者,为《民法典》的编篡工作付出了毕生精力,虽然他老了,但他的学生们仍在继续付出。 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谭启平从2015年4月开始参加《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年6月,开始编纂《民法典》分则,谭启平成为侵权责任编牵头负责人之一,多次参加相关研讨会、座谈会。 谭启平以多种方式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具体工作。谈到《民法典》的诞生过程,谭启平对其艰难性深有体会,他为自己的长期大量付出所产生的效果而倍感欣慰。《民法典》的前两次起草工作,都因多重因素而未取得实际效果。而第三次,由于当时不具备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于是决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随之,《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和《合同法》相继出台。第四次,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审查,仍继续采用分别制定单独分配的方法。2014年10月,党中央十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建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2015年,《民法典》的制定工作第五次提上议程,真正意义上的编纂随即启动。2016年6月、10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了《民法通则》草案。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每个分部的草案首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19年12月,《民法典(草案)》的“完整版”首次亮相。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草案)》。至此,我国《民法典》诞生。 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课题组成员,侯国跃介绍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编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争议。他说,安全是自由的前提,自由是安全的保障。民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侵权责任制度约束人们各得其所、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良好的制度应让损失停留于发生之处,除非有特别干涉的理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过错责任以及法定的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划定人们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既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救济,亦是对人民群众行为自由的尊重。 在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孙鹏眼中,《民法典》有核心价值之美、绿色原则之美、人文关爱之美、中国特色之美、现代气息之美、体例结构之美和规范艺术之美。 西政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忠说,《民法典》为立法机关的科学立法提供了基本指引,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提供了基本依据,为社会大众的全民守法提供了基本示范。 为《民法典》适用 继续贡献“西政力量” 2020年11月、12月,西政会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等单位,共同主办了两场与《民法典》施行有关的重要学术会议。这两次重要的会议,无论是对《民法典》的适用还是其将来的修订,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11月27日举行的《民法典》适用重大问题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为指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重庆市律师协会协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北京、重庆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谭启平主持会议开幕式时表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民法学界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在未来的岁月里,促进好《民法典》的有效实施,民法学界更负有特殊的、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12月12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适用重大问题研究”研讨会。该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课题组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等十多所高校,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政法部门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谭启平在主持此次研讨会时谈到,《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大家有义务和责任为《民法典》的全面实施再做新贡献。应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法律适用提供精准指导。会上,西政多位学者分享了自己的相关见解。如西政民商法学院院长李雨峰作了题为“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责任编适用”的主题报告,主要就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知识产权和《民法典》适用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责任编适用关系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西政师生组成 “百人宣讲团”普及《民法典》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西政法律人在法治进程中继续发出“西政声音”。 从2020年5月29日开始,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分赴各地,线上线下对《民法典》展开宣讲。在各地作报告600余场次,直接听众近20万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等渠道收听收看的达1200余万人。他们不仅为广大干部群众带去全面深刻、透彻详细的宣讲报告,还深入基层与百姓面对面进行互动交流,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焦点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读。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