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直播过程中结识“富二代”,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恋爱期间两次通过微信转给“富二代”4万元,分手后能要回吗?近日,渝北法院龙兴审判站审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偿还借款。 原告刘某系某网络直播平台女主播。2019年初,被告谭某经常出入其直播间,且出手阔绰,常通过直播平台向刘某赠送礼物。一来二往,双方逐渐由线上互动发展为线下好友并多次见面。谭某称其父在广东“搞开发”,并请求刘某做他的女朋友,刘某表示同意。此后,刘某为与谭某保持恋爱关系,多次飞往广东与其见面。2019年12月,谭某称其需要给工人发工资,资金短缺向刘某借款3万元。2020年2月,谭某又称其急需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1万元。同年3月,刘某在谭某的微信朋友圈中发现其与另一名女子举止亲昵的照片,遂质问谭某该女子身份,谭某起初含糊其辞,后在刘某的一再追问之下,承认该女子是其父母介绍的女朋友,目前二人正在交往。刘某闻言大怒,当即表示与谭某分手,并要求谭某偿还其4万元借款。此后半年间,刘某多次通过微信向谭某催收借款,谭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刘某遂将其告上法庭。因谭某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该案。 由于借款发生于原、被告“耍朋友”期间,故谭某并未给刘某出具借条,但通过刘某举示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结合刘某微信转账依据来看,足以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法院遂判决谭某偿还借款。 2020年,渝北法院审结的此类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多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当事人多为25周岁以下的青年,多数通过网络发展为情侣;绝大部分的经济往来缺乏书面依据;多数通过微信及支付宝转账。借款发生后,借款人长期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甚至更换手机号码或将出借人微信“拉黑”,导致双方恋爱关系破裂从而引发诉讼。 通讯员 戴汶州 记者 何君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