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复审对象公示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评比表彰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复审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月20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扫黑办反映。联系电话:023-65862889。
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复审名单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渝北区人民法院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涪陵区委政法委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先进事迹材料 该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注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同步跟进、串并分析、循线深挖,实行优先处置,确保“线索清仓”;加强与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直查、指定管辖等方式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治本作用,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总结、深入剖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特点和原因,查找暴露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该室先后获得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重庆市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重庆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曾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渝北区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渝北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4件141人,顺利审结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尹光德涉黑案、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彭军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强担当。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保专项斗争高效纵深推进。严打击。组建专业审判团队,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52人。狠打财。着力摧毁经济基础,对二件涉黑案主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各被告人累计罚没2272.23万。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办理涉黑恶执行案件,推进“黑财清底”。深排查。印发线索排查方案、法官签字背书制度等文件,建立起线索排查办理相关制度体系,排查移送问题线索20条。重治理。多平台、多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典型案例;落实“一案一整治”,累计发出司法建议28份,回复采纳率100%。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事迹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5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等10余份,会签办案工作机制文件6份,建立健全了线索摸排、办案协作、综合治理等长效工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27人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办案团队,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4件,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5件91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6件141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涉恶组织7个,其中院领导带头办理5件,依法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书6份,推动金融、酒店等行业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参与交通领域、“涉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相关妨害公务犯罪7件7人、非法经营、危险驾驶犯罪8件16人;发布扫黑除恶宣传稿10余篇,积极开展社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始终以最高标准最强保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线索包干限时核查” “分级分类包案”“支队长全面抓、支队领导分类包、大队专班逐案清”等制度,构建“小案专人办、大案多人办、要案团体办”侦查格局。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公安纪监同步上案件等工作机制,始终坚持除恶务尽,先后从缅甸、以色列等地抓获劝返涉黑案件主犯,打掉冉晓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完成“六清”行动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有效确保全面完成三年专项斗争目标任务。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集团6个、恶势力团伙10个,破获刑事案件232件,打击处理730人,查处涉案资产5967万元,有力推动了万州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涪陵区委政法委先进事迹材料 组织领导有力。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推进会11次,向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会议汇报专项斗争工作26次,召开区领导小组会议、扫黑办主任会议、联席会议30次。制定完善了组织领导、举报奖励、依法严惩、防范整治、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有力。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和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协调小组,组织案件会商48件次,推动办案单位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14件,协调推动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何大权涉黑案、丰都付廷祥案等重要案件依法稳妥办理。督导督办有力。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查2次、专项巡察1次。对唐玉斌涉黑案、李廷文涉恶案等5起重要案件、线索实行区级挂牌督办,有力推动案件线索办理进程。挂牌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18个,扎实推进“一案一整治”,制发“三书一函”45份,整改问题93个,整改反馈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