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被申请人杨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训诫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依托“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近日,潼南法院在短短2小时内,就向当事人发出禁止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及时撑起了“保护伞”。 “他打我!把我的头和背都打伤了!你们一定要帮帮我!”1月13日,唐女士向潼南区妇联求助,称她的丈夫杨某经常对她进行辱骂、殴打,她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当天16时许,在潼南区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唐女士通过重庆智慧法院易诉平台,向潼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潼南法院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认定唐女士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两小时后,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电子送达,唐女士在区妇联的协助下,收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14日10时许,在当地派出所、妇联人员的协助下,潼南区法院法官来到杨某的工作地点,依法向其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训诫杨某时,法官警告他,不得再对唐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0年12月,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的纪要》,这是潼南法院自该纪要发布后,首份通过该机制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机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端口前移至辖区派出所和妇联组织,通过法院与公安机关、妇联的协调联动,消除法院与受害人之间的信息隔阂,并采取“一网办”的形式,有效缩短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签发时间,进一步提高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