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 交巡警在路面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时,极少看到驾驶员未戴头盔而乘客戴好头盔的。1月17日15时,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复盛大队民警在路面检查时,就查处了一起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时,摩托车驾驶员朱某头上套着外套的帽子,后座的乘客却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 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朱某告诉民警,由于天气寒冷,心疼女朋友,所以搭载其回家时便将唯一的安全头盔让给了后座的女朋友佩戴。 民警对朱某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朱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记2分,罚款100元。同时教育朱某,今后要多配一个头盔备用,在温暖他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江北警方温馨提醒:安全无小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配戴好头盔,最大程度降低交通风险、减轻事故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