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交通违法 记24分罚5700元

时间: 2021-01-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61

  本网讯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有多项违法行为的摩托车驾驶人,对其处以记24分、罚款57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和平广场大队民警在北滨大道开展专项整治。10时许,民警看见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往检查点驶来,上前示意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时,李某在身上摸了好一阵,但始终拿不出。民警觉得不对劲,对李某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原来,李某所持驾驶证为C1驾照,不能驾驶摩托车,其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而且,李某的驾驶证早在去年就因交通违法被交巡警依法扣留了,目前仍在扣留期间。不仅如此,李某所驾驶摩托车的号牌也有问题。据其陈述,该摩托车是去年6月份买的,买来的时候没有号牌,后来,他偶然捡到一块摩托车号牌,便装到了自己车上。

  李某交代,当天,他要到北滨大道送东西,虽然知道自己驾驶证被扣留,车牌也有问题,但为了图方便,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门了。没想到,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李某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3项违法,被交巡警处以上述处罚。

  (通讯员 张勇)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三项交通违法 记24分罚5700元

  本网讯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有多项违法行为的摩托车驾驶人,对其处以记24分、罚款57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和平广场大队民警在北滨大道开展专项整治。10时许,民警看见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往检查点驶来,上前示意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时,李某在身上摸了好一阵,但始终拿不出。民警觉得不对劲,对李某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原来,李某所持驾驶证为C1驾照,不能驾驶摩托车,其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而且,李某的驾驶证早在去年就因交通违法被交巡警依法扣留了,目前仍在扣留期间。不仅如此,李某所驾驶摩托车的号牌也有问题。据其陈述,该摩托车是去年6月份买的,买来的时候没有号牌,后来,他偶然捡到一块摩托车号牌,便装到了自己车上。

  李某交代,当天,他要到北滨大道送东西,虽然知道自己驾驶证被扣留,车牌也有问题,但为了图方便,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门了。没想到,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李某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3项违法,被交巡警处以上述处罚。

  (通讯员 张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