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 1月27日凌晨02时15分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一大队监控发现,长涪高速路下行方向K5KM+400M(长寿但渡附近)停留了一辆小车长时间未驶离,就近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应急车道停一无牌白色小车,然而车上和路边无任何人员,开启了应急灯但车门为锁死状态。 执法人员打开手电筒查看:车内后排座位与前排座位副驾驶塞得满满的是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取证,为避免发生危险及交通事故,立即联系拖车进行拖离,同时向长寿区公安烟花爆竹检查点取得联系。这时,该车驾驶人驾驶员黄某终于露面了,他坐着朋友的车赶到现场。 经调查询问,该车是刚买的二手车,有临时车牌,车里前排后排包括后备箱里装的均是黄某在梁平买的烟花和火炮,共计十余件。黄某自称是准备过年自己在老家使用。在高速公路行驶中车辆右前轮爆胎,自己不懂如何处置所以拦车下高速公路找朋友帮忙。 目前,执法人员将驾驶人黄某与一车烟花一并移交给长寿警方进一步处理。 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及市民: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春节来临,驾驶员千万不要私自携带和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不但危险性极高,还触犯了法律,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