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辖区治安形势平稳,近日,綦江区公安局赶水派出所积极作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 1月21日23时许,赶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用私家车运输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在铁石垭村水泥厂附近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杨某和张某当场查获,民警从杨某和张某驾驶的车上查获鞭炮15件、烟花15件。 经审查,杨某和张某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而这一车烟花爆竹,是从贵州省桐梓县坡渡镇运回来的。目前,嫌疑人杨某和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春节将近,部分地区不属于烟花爆竹禁燃区,可以使用烟花爆竹,但市民在购买使用烟花爆竹时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 通讯员 白廷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