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傍晚,在渝中区菜园坝立交匝道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在处置中发现,该后方车辆驾驶人不仅仅是追尾了前方车辆,而且还涉嫌醉酒驾驶。 当晚7点半,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菜园坝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菜园坝立交匝道处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发现事故方驾驶人刘某身上有一股非常浓的酒精气味,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刘某的酒精含量竟高达209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刘某当天中午和家人一起吃火锅,期间喝了4两52度的白酒,回到家后刘某直接躺下就睡。到了晚上约6点过,刘某接到朋友电话相约一起吃晚饭,刘某自认为酒醒了就出门并驾车应约,没想到刚到菜园坝立交匝道,就追尾了前车。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随后,民警将其送至医院进行血检,如果酒精含量结果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刘某的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渝中交巡警提醒:过量饮酒后血液中可能仍有酒精残留,此时开车往往是“人醒酒未醒”,极可能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