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2月1日12时41分,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新溉东路发生一起擦挂事故,因责任有争议,需要民警到现场判定事故责任。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双方当事人具体情况,红色轿车车主周女士称:“当时我正在新溉东路往北滨路掉头车道上等红绿灯,待绿灯亮后我就转过去了,结果我刚转过路口他就撞了上来,他肯定是闯了黄灯,不然不可能撞上我。” 而白色轿车车主李先生立刻激动地反驳:“我绝对没有闯黄灯,当时我开过来的时候是绿灯,从红绿灯开过来还有一段距离,肯定是你闯黄灯了。” 由于双方在“谁闯了黄灯”这个问题上一直争论不下,民警便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大队大厅调取监控录像,还原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在看完监控后,李先生无话可说,因为监控上清楚地显示了李先生一直压着黄灯通过的路口,而在通过路口后更是由于他没有减速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此次事故因李先生因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负全部责任,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以记3分并处罚款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灯即将变换。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在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在停止线内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