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袁婧涵) 2月1日,石柱交巡警接到群众举报:“在三河镇往桥头镇方向,有一辆客运车超(员)载(客)……”接到此信息后,民警立即加强了沿线巡逻力度,并将该车查获。 经核查,该客运车辆渝A2**22使用性质为营运,核载人数19人,实载26人(超过核定载人数7人)。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将该违法行为抄告辖区运管部门,加强对违法驾驶人所在企业渝运集团石柱公司的源头管理。因举报人的线索属实,公安机关根据该举报线索成功查获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石柱交巡警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在即,年味渐浓,节日返乡、走亲访友活动增多,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压力随之增大,但交通安全这根“弦”不能松,除了全市交巡警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之外,还建立了农村地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举报交通违法的时候,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方式>>> 我市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范围为重庆市内的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以下三种方式均可举报: (一)口头举报。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三)短信举报。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 十类交通违法举报被采用均设奖励>>> 据悉,在十类农村交通违法举报中,举报人举报①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②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③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可获得50元奖励;④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⑤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⑥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⑦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可获得200元奖励;⑧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⑨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获得500元奖励;⑩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