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2日,璧山警方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晚,璧山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璧山区109省道正兴镇至永川区九龙路段有一辆货车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要求驾驶员蔡某打开车厢接受检查,发现车内装满了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各类烟花120件、零散冲天炮22捆。 经查,驾驶员蔡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目前,这批非法烟花爆竹已被璧山警方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蔡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社会危害极大,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市民朋友如发现相关非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通讯员 李秋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