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现在在舅舅开的火锅店上班,没有和原来那些‘朋友’联系了,现在觉得每天都很充实。以后,我会继续把我的改变说给还在歧途的人听……”近日,一位少年开心地向巴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闵芳说道。这个开朗、自信的少年名叫小可,现在的他与一年前有着巨大的差异,而这一切还得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说起。 监护缺失:少年误入歧途 “想不想挣钱,轻松来得快那种?” “肯定想啊,可是有这种工作吗?” “走,我晓得怎么挣……” 小可12岁时父亲去世,母亲为养家糊口忙于外出务工,平时疏于对小可的管教。随着年龄增长,小可进入了青春叛逆期,与母亲的交流也越来越少。无心学习的他刚满15岁就辍学了,还认识了些社会上的“朋友”,并招呼他们住在家里。家中钱粮耗尽,“朋友们”便商量着赚些快钱。 2019年6月6日,小可跟着小李等3人翻墙进入巴南某中学,在找学生“要钱”无果的情况下翻墙离开。3天后,心有不甘的他们又来到巴南老街附近,拦下3名学生,通过语言恐吓、殴打等方式要到40元。尝到甜头的他们便决定继续到中学附近向学生索要钱财,陆陆续续又要到60余元。 6月11日,公安民警将小可、小李抓获,并在小可的协助下将同案犯罪人员一并抓获。9月,案件正式移送到巴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症下药:“莎姐”温暖帮教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监护缺失,缺乏管教,但其实本性并不坏。”长期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检察官闵芳明白,要想帮助未成年人走出误区、解决问题、就得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经过一番深入交流,小可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让闵芳意识到小可是由于缺少家庭关爱造成心理缺失,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解铃还须系铃人,闵芳立马联系到小可的母亲。交谈中,闵芳发现,小可母亲对小可的认识还停留在几年前,丝毫没察觉到小可的变化。 “小可原来在家时很懂事的,怎么会做这些事……” “孩子每个阶段都在成长、变化,家长要多关心、关爱,毕竟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在闵芳的劝说下,小可的母亲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十分自责,并表示愿意立即就近打工陪伴孩子成长。 充分审查案件后,闵芳认为,虽然小可涉嫌寻衅滋事罪,但鉴于其犯罪时为未成年人,案发教育后认识到错误,有立功、如实供诉犯罪事实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2019年11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巴南区检察院对小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要求小可给本案多名被害人写道歉信,真诚悔过;禁止他进入任何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要求他主动配合帮教机构接受矫正和教育等,监督考察期为10个月。 重树三观:开启人生新篇章 闵芳表示,多数涉罪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心理认知和行为认知,法律意识淡薄,如何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三观、积极面对生活?后期帮教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小可的情况,巴南区检察院决定让小可加入巴南区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项目“花儿与阳光”中,对其开展精准帮教。 在监督考察期,“莎姐”检察官闵芳和项目志愿者们共同协作,对小可先后开展了29次法治帮教和专业心理咨询。他的性格悄然发生改变,从原来的自卑逐渐变得自信开朗,也慢慢学会了表达感情。母亲生日时,他还偷偷准备了生日礼物和蛋糕。 “小可还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报名参加了导游培训及考试,生活状态也由原来的低自尊、没安全感、漂泊转变为乐观主动、稳定、可靠。”参与帮教的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刘君介绍道。 这些变化也渐渐感染到了小可的亲人们,他们陆续自发加入到帮教队伍中,让小可体会到亲情的温暖。现在,小可在舅舅的火锅店里上班,学习管理。舅舅对他的表现很满意,表示将来要开家分店让小可经营。 2020年9月,小可的10个月考察期届满,巴南区检察院正式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谢谢你们给我一个新生的机会,我以后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小可自信地说,他很喜欢现在的状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未来会越来越好。 “现在小可每次来检察院都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甚至还帮助我们和心理咨询师一起劝导其他帮教对象,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闵芳欣慰地说道。 相关链接>>> 2019年10月,巴南区检察院、巴南区团委联合决定实施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项目“花儿与阳光”。该项目拟对符合条件的全区未成年被害人和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免费心理治疗,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沙盘游戏、小型心理沙龙等活动,实行个案管理、一人一档,逐步引导其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进行个案服务32人,其中,未成年被害人10人、因附条件不起诉而进行心理咨询的未成年人13人、因临界预防而进行心理咨询的未成年人5人,还为中小学提供了20场心理健康讲座。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