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全职太太离婚,可以索要赔偿吗?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边借了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昨日,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通过以案说《民法典》的方式,为110余名女性居民带了两场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宣讲活动。 在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社区、滨江社区,鼎山司法所宣讲人员通过女子离婚后仍被前夫威胁骚扰3年而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的真实案件,以江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裁定的重庆市首件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的案例为切入点,以法院作出裁定的法律依据详细阐释了《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侵害禁令的相关规定,并详细讲解了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 “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是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民法典》主张婚姻当中对于家庭付出多的一方,有权在离婚的时候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全职太太离婚,是有赔偿的;丈夫在外边借的钱如果没有用于家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可以不承担相应债务的……”宣讲人员结合实际案例,生动形象地解答了居民提出的问题。 江州社区居民张大姐在参加活动后表示,通过真实案例分析讲解《民法典》中和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扩大了《民法典》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此类普法活动。 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黄文姣 黄建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