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市印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保供潜力。 据了解,《实施方案》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区县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并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面积增加的区县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相挂钩。 同时,《实施方案》指出要及时开展所辖区域耕地撂荒和盘活利用撂荒地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摸清现状,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长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其中,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休耕地,提倡种植绿肥,以地养地,提高耕地质量。 记者 朱颂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