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如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市场安全,畅通百姓消费,撑起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伞”?我市推出了“互联网+警企”合作的大数据情报导侦新模式,建设了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电子取证实验室,多方共治、重拳严打侵权假冒,为消费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重拳严打侵权假冒 让老百姓拥有“三心”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提升了产品质量效益,优化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制售假冒产品、傍名牌、抢注他人注册商标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我市开展了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 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表示。 徐军介绍,在行为上,我市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产品质量违法、制售假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在领域上,重点聚焦互联网、农村、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等;在商品上,重点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成品油等工业产品以及农资用品、书籍及音像制品、烟草等。 “去年10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处特大跨区域制售假冒‘红牛’饮料案,行动抓获涉案人员94人,查获成品加工、包材生产等专业生产线10条,彻底斩断涉及全国13省(区、市)制售‘黑链条’、‘黑通道’。”徐军说。 据了解,2020年,我市开展了“铁拳”“蓝天”“绿色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全市行政机关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054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53件,公安机关立案涉假刑事案件459起,破案375起,检察机关批捕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33件62人,起诉108件209人,各级法院共审结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20件。 大数据和智慧化赋能 让网络侵权假冒行为无处遁形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部分制假售假行为从线下转到线上、从公开转向隐蔽、从集中转向分散。我市如何应对新形势,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插上“智慧翅膀”? “我们加大了现代化科技执法的力度,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智慧执法,打造了情报信息中心,整合各类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信息,构建全市打假情报工作大平台。我们建立了本地重点品牌目录库、社会信息员目录库等,建设了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电子取证实验室,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固定证据,积极化解侵权假冒行为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徐军说。 据介绍,为让大数据和智慧化赋能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为,市公安局完善了全国公安机关首个打假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并探索推出了“互联网+警企”合作的大数据情报导侦新模式。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建成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平台、执法易农资打假案件信息平台、农药兽药溯源监管平台,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三大业态和农药兽药生产使用全链条。 此外,我市还开发了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平台可录入信息系统,这打通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移送通道,加大了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聚焦民生多方共治 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徐军分析,当前打击侵权假冒面临着线上线下一体化、违法行为组织化、境内境外互动化等多重挑战,假冒伪劣的产生存在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信用惩戒力度不足的问题。 “我们将聚焦民生关切,强化重点治理。将重点整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虚假广告以及直播带货失序等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重点关注食品、药品、防疫物资等商品,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徐军说。 徐军表示,我市将多方发力、推进社会共治,将强化社会监督功能,畅通举报渠道,形成舆论引导、媒体监督、群众参与、社会助力、举报奖励的大环境,在“3·15”“4·26”“5·10”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形成社会共治良好舆论氛围,共同编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