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非营运车接旅客 这个司机将受罚

时间: 2021-03-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671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近日,驾驶员张某用非营运车辆为旅行社接送旅客并收取费用,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选乘合法旅游客运车辆出行。

  3月11日,轨道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地区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39***的小型普通客车满载乘客正在下客,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张某从重庆江北机场搭载8名乘客到重庆北站,8名乘客是与广西当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来重庆旅行的,这辆客车是由旅行社为其接机所提供。

  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车辆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时,张某无法提供该车营运资质及包车合同,执法人员将驾驶员及乘客、旅游团队领队带回大队办公室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司机张某受重庆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所托,并且旅行社按照20元/人为张某结算酬劳,张某无相关从业资质,也并非旅行社员工。

  因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利用无营运资质车辆接送旅客并收取费用属于非法营运行为,驾驶员将面临1-10万元的处罚。

  调查结束后,交通执法部门将对旅游社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旅客行为移交给旅游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开非营运车接旅客 这个司机将受罚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近日,驾驶员张某用非营运车辆为旅行社接送旅客并收取费用,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选乘合法旅游客运车辆出行。

  3月11日,轨道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地区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39***的小型普通客车满载乘客正在下客,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张某从重庆江北机场搭载8名乘客到重庆北站,8名乘客是与广西当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来重庆旅行的,这辆客车是由旅行社为其接机所提供。

  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车辆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时,张某无法提供该车营运资质及包车合同,执法人员将驾驶员及乘客、旅游团队领队带回大队办公室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司机张某受重庆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所托,并且旅行社按照20元/人为张某结算酬劳,张某无相关从业资质,也并非旅行社员工。

  因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利用无营运资质车辆接送旅客并收取费用属于非法营运行为,驾驶员将面临1-10万元的处罚。

  调查结束后,交通执法部门将对旅游社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旅客行为移交给旅游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