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3月31日17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勤务大队民警在水口红绿灯处值守晚高峰,将一辆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拦截进行检查时,发现核载11人的中型普通客车实际装载了13人,民警立即向驾驶员沈某询问具体情况。 沈某告诉民警:“这是厂里的交通车,平常都是用来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今天也只多了2个人,就抱着侥幸心理,想一次性送他们回家,就不用跑两趟了。” 民警对沈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沈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不管是客车还是货车,超员都是一项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违法行为,超载的人缺乏安全带保护,在车辆采取措施或者发生事故时,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另外,乘车人也应该主动拒绝乘坐违法载客车辆,避免对自身造成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