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个注重”开启“指尖普法”

时间: 2021-04-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44

  

  “‘綦江普法典亮生活’:英雄烈士的人格权不容侵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12348。”近日,綦江区广大干部群众均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为全面提升市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綦江建设,綦江区司法局从今年2月份起,围绕“三个注重”(注重主题宣传、注重分类宣传、注重重点宣传)打造了手机短信公益普法平台,开启了“指尖普法”新模式,让法律更加贴近老百姓生活。

  注重主题宣传,以《民法典》、反诈骗宣传为重点内容,选取与广大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推送;注重分类宣传,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等不同群体,根据其现实需求,制定专门的普法信息推送计划,利用“每周一推送”“每月一推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普法;注重重点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宣传。

  普法信息平台的建立,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广大干部群众轻松学法,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推送手机公益普法信息5万余条。接下来,綦江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利用这一学法普法新平台,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等群体打造身边的学法课堂和随身的法律词典。

通讯员 王婷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围绕“三个注重”开启“指尖普法”

  

  “‘綦江普法典亮生活’:英雄烈士的人格权不容侵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12348。”近日,綦江区广大干部群众均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为全面提升市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綦江建设,綦江区司法局从今年2月份起,围绕“三个注重”(注重主题宣传、注重分类宣传、注重重点宣传)打造了手机短信公益普法平台,开启了“指尖普法”新模式,让法律更加贴近老百姓生活。

  注重主题宣传,以《民法典》、反诈骗宣传为重点内容,选取与广大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推送;注重分类宣传,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等不同群体,根据其现实需求,制定专门的普法信息推送计划,利用“每周一推送”“每月一推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普法;注重重点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宣传。

  普法信息平台的建立,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广大干部群众轻松学法,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推送手机公益普法信息5万余条。接下来,綦江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利用这一学法普法新平台,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等群体打造身边的学法课堂和随身的法律词典。

通讯员 王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