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背锅,冤——
女子酒驾还载了娃 被责未尽母亲义务 本网讯 孩子过生日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喝了酒还驾车带孩子回家就不安全了。4月3日,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渝南大道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就查处了这样一起酒驾。 当天21时40分许,民警对一辆红色小车进行拦停检查,驾驶员林女士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3mg/100ml。 最终,林女士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林女士后悔地说:“今天给孩子过生日,高兴之余喝了点酒,聚餐的地方到家里走路也就10分钟,要不是因为东西提不下,我也不会开车。”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酒驾本来就十分危险,孩子也在车上,你就更不能酒驾了。这不仅没给孩子做好表率,还将家人生命安全掷于危险之中。”林女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一定不再酒后驾驶。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