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突患重病 江津法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

时间: 2021-04-1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45

  “母亲这次发病很急,我们都还没来得及筹到钱她就必须住院治疗了。现在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犹如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们有一定时间周转资金,我替病重的母亲感谢江津法院对我们全家的帮助!”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这沓沉甸甸的司法救助金,胡先生如是说道。

  患病:一家人遭遇变故

  这位病重的母亲就是本文的主人公梁女士,现年57岁,无业,家住重庆市江津区,早年与丈夫离异后一直与独子胡先生一起生活。胡先生系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年收入仅2万余元。他的妻子没有工作,主要在家带3岁的小孩。

  一家人的主要生活来源靠胡先生不多的收入维持着。虽然辛苦,但一家人齐齐整整,也算幸福美满。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个小家庭的平静。

  2018年底,梁女士因身体不适住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肾恶性淋巴瘤。为了治疗梁女士的疾病,一家人想尽办法四处筹钱,但全家微薄的收入和治疗重病的巨大开支比起来可谓杯水车薪。

  正在全家为医疗费犯愁时,梁女士突然想起来,朋友王某在2011年因资金周转需要曾向她借了1.5万元,另一朋友胡某也曾向她借款1万元,两笔借款至今都未归还。现在自己正是用钱之际,必须想办法把借款追讨回来。但是借款一事已时隔多年,两位借款人早已失去联络,下落不明,根本无法追讨借款。无奈之下,梁女士一纸诉状将两名借款人起诉至江津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

  困境: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0年11月,江津法院分别判决王某、胡某归还梁女士所借款项。虽说梁女士赢得了官司,但全家人仍然高兴不起来。因为在诉讼期间,梁女士打听到王某和胡某在江津法院已有多起执行案件,因其下落不明及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相关案件已被江津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现该二人已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也就意味着梁女士的这笔续命钱短时间内很难执行到位。正在全家一筹莫展之际,梁女士从朋友处打听到了一个“新”的救济渠道——司法救助。

  带着最后的希望,梁女士于2021年2月底向承办法官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申请司法救助人民币2.5万元。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梁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通过司法救助智审平台立案并制作书面审查报告,将案件移送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会员审查。

  及时: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

  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该案进行研究。经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梁女士因患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现又面临再次住院治疗,花销较大,急需救助。若案涉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在其患病之后,该司法救助则难以实现。但该案发生在患病之前,当事人梁女士并不能预见当前的困难情形,且所涉金额也较小、求助紧迫性强,其经过诉讼程序相应权利目前无法实现。

  最终,司法救助委员会认定梁女士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遂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梁女士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5000元。随后,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立即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联系积极筹措资金。

  感谢:拿到救助金2.5万元

  近日,承办法官携带2.5万元司法救助金来到梁女士所在的江津区中心医院,看望已病重卧床的梁女士,并将救助金交到了梁女士的儿子胡先生手上。胡先生对来到医院的法官连连表示了感谢,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统计,江津法院近两年以来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决定准予救助6件,涉及司法救助申请人9人,给予司法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金合计26.5万余元,及时解决了在审判、执行中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代表建言

  本次司法救助开展过程中,市人大代表刘凯文、代永红、陈祥芬全程参与见证。救助结束后,承办法官就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向代表进行了汇报,并听取意见建议。

  3名市人大代表均表示,江津法院此次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得及时高效便捷、合情合理合法,缓解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和作用,建议加大救助范围和力度。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新的举措严厉打击失信行为,更好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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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突患重病 江津法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

  “母亲这次发病很急,我们都还没来得及筹到钱她就必须住院治疗了。现在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犹如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们有一定时间周转资金,我替病重的母亲感谢江津法院对我们全家的帮助!”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这沓沉甸甸的司法救助金,胡先生如是说道。

  患病:一家人遭遇变故

  这位病重的母亲就是本文的主人公梁女士,现年57岁,无业,家住重庆市江津区,早年与丈夫离异后一直与独子胡先生一起生活。胡先生系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年收入仅2万余元。他的妻子没有工作,主要在家带3岁的小孩。

  一家人的主要生活来源靠胡先生不多的收入维持着。虽然辛苦,但一家人齐齐整整,也算幸福美满。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个小家庭的平静。

  2018年底,梁女士因身体不适住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肾恶性淋巴瘤。为了治疗梁女士的疾病,一家人想尽办法四处筹钱,但全家微薄的收入和治疗重病的巨大开支比起来可谓杯水车薪。

  正在全家为医疗费犯愁时,梁女士突然想起来,朋友王某在2011年因资金周转需要曾向她借了1.5万元,另一朋友胡某也曾向她借款1万元,两笔借款至今都未归还。现在自己正是用钱之际,必须想办法把借款追讨回来。但是借款一事已时隔多年,两位借款人早已失去联络,下落不明,根本无法追讨借款。无奈之下,梁女士一纸诉状将两名借款人起诉至江津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

  困境: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0年11月,江津法院分别判决王某、胡某归还梁女士所借款项。虽说梁女士赢得了官司,但全家人仍然高兴不起来。因为在诉讼期间,梁女士打听到王某和胡某在江津法院已有多起执行案件,因其下落不明及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相关案件已被江津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现该二人已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也就意味着梁女士的这笔续命钱短时间内很难执行到位。正在全家一筹莫展之际,梁女士从朋友处打听到了一个“新”的救济渠道——司法救助。

  带着最后的希望,梁女士于2021年2月底向承办法官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申请司法救助人民币2.5万元。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梁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通过司法救助智审平台立案并制作书面审查报告,将案件移送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会员审查。

  及时: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

  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该案进行研究。经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梁女士因患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现又面临再次住院治疗,花销较大,急需救助。若案涉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在其患病之后,该司法救助则难以实现。但该案发生在患病之前,当事人梁女士并不能预见当前的困难情形,且所涉金额也较小、求助紧迫性强,其经过诉讼程序相应权利目前无法实现。

  最终,司法救助委员会认定梁女士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遂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梁女士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5000元。随后,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立即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联系积极筹措资金。

  感谢:拿到救助金2.5万元

  近日,承办法官携带2.5万元司法救助金来到梁女士所在的江津区中心医院,看望已病重卧床的梁女士,并将救助金交到了梁女士的儿子胡先生手上。胡先生对来到医院的法官连连表示了感谢,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统计,江津法院近两年以来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决定准予救助6件,涉及司法救助申请人9人,给予司法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金合计26.5万余元,及时解决了在审判、执行中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代表建言

  本次司法救助开展过程中,市人大代表刘凯文、代永红、陈祥芬全程参与见证。救助结束后,承办法官就江津法院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向代表进行了汇报,并听取意见建议。

  3名市人大代表均表示,江津法院此次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得及时高效便捷、合情合理合法,缓解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和作用,建议加大救助范围和力度。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新的举措严厉打击失信行为,更好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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