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钧一发之际,他用警察的本能将群众推到了安全地方,自己却被货车撞倒,而这一倒,他就再也没起来。何思宏,男,汉族,1968年9月生,合川人,中共党员,1986年8月入警,二级警督警衔。生前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巴南区支队民警。2008年4月23日晚20时20分,因在巴南区渝南大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保护交通志愿者不幸牺牲,时年39岁。2008年9月,何思宏被公安部追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从小到大,何思宏一直立志成为一名人民警察。1986年4月,他如愿进入重庆公安校。同年8月,他成为了一名交警。 当时的交警经常被人们说成是“站马路”的,每天早出晚归,风吹日晒,家人都经常劝他换一份工作,每每这时,他总是笑着说:“如果人人都不去站马路,那交通不就该乱套了?” 日复一日站在交通岛上,吹着哨子、打着手势、指挥通行车辆、守护过往群众……从警22年,何思宏一直坚守着自己的这方寸岗台,从未离开过,因为他认定,这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自己的理想追求。 常年的坚守,默默的付出,因工作成绩突出,1995年,何思宏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重庆市优秀交通民警”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获得个人嘉奖5次,并多次被评为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4月23日,何思宏像往常一样,整理好着装,出门参与夜间执勤任务。当天晚上8时20分,正当何思宏和交通志愿者们在对车辆进行盘查时,前方一辆货车突然朝卡点横冲过来。千钧一发之际,何思宏将志愿者推上安全岛,自己却被货车撞出10多米远,重重地摔在地方。 同事立即拨打120将何思宏送医救治。次日凌晨2时30分,经抢救无效,何思宏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 “当时的情况谁都来不及反应,如果不是他第一时间将我们推开……”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志愿者们不住地哽咽。 何思宏的牺牲让家人、战友们悲痛不已。但他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却留给了战友和同事,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神圣诺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