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6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召开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新闻发布会,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五项合作机制达成协议。 《备忘录》明确,双方将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定期轮值召开一次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川渝自贸区建设中知识产权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并以川渝两地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为基础,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跨域协作机制,共同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跨域协作,加强财产保全、调查取证、鉴定、送达、信访化解等工作的协调联动,提高司法效率、集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备忘录》还明确双方将共同搭建典型案例发布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司法案例研究,共同加强自贸区典型案例的编纂和发布宣传,提炼裁判规则,指导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促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 此外,双方还将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机制,积极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域协作机制,推动通过非诉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协商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积极促进川渝自贸区司法、行政、仲裁、调解等紧密合作,加快形成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础、调解和仲裁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川渝自贸区法院还联合发布了《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试行)》《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行为保全审查指引(试行)》以及《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记者 朱颂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