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雄 【人物简介】 李建雄,男,现任荣昌区司法局昌元司法所所长。他扎根基层司法所,走千家、进万户、息诉讼、化纠纷,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心中。20余年来,他成功调处纠纷2000余件,防民转刑案件120余件,处置突发性事件80余起,防群体性事件80余件,无一民转刑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开展法治宣讲26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38万件。他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其带领的司法所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认可和一致好评,为维护当地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被荣昌县委评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身边的先进典型”;2015年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优秀事迹】 扎根基层才能真正贴近群众 李建雄常说:“‘根部’最有营养,唯有扎根基层,才能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从1994年扎根盘龙司法所,李建雄一干就是17年,走遍盘龙镇的每一个角落,细心解答法律咨询万余件,参加法治宣传260余场次,成功调解纠纷1600多件。在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中,没有出现一例反复或上访,更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为“公正为民的李司法”。 2009年8月9日,盘龙镇藕塘村妇女叶某带着农药到司法所哭诉:“李司法,你一定要为我申冤,我不想活了……”看见她情绪激动,李建雄一边安抚,一边倾听她的诉求。原来,叶某与社员陈某发生口舌纠纷,一时想不开,产生了一死证清白的念头。 解决矛盾宜早不宜迟,李建雄立即找到陈某了解情况。经过4个小时的沟通、调解,最终化解了一场差点惹出人命的邻里纠纷。2011年,在盘龙镇政府组织对19个派出单位及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盘龙司法所的群众满意度高居全镇第一。 维护安定和谐是应尽职责 李建雄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始终心系群众,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尽心尽力为百姓服务。” 2011年5月,李建雄从盘龙司法所调至广顺司法所工作。广顺街道系城乡结合部,有大小企业200多家,是全县矛盾纠纷最复杂、最突出的镇街之一。 2014年7月的一个周末,李建雄接到电话,得知某村合作社聘请的工人在工作中猝死,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合作社和死者家属的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需要他前去调解。到达现场后,李建雄先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让争议双方能够平和地进行座谈、沟通。针对双方争议的赔偿数额问题,坚持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背对背做双方工作,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为矫正对象点亮前行明灯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如何为误入迷途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点燃人生“明灯”,如何让他们回归社会成为有用之才?这是李建雄20多年来一直思考并坚持做的工作。 盘龙镇永陵村杨某犯盗窃罪被判刑3年,因患艾滋病保外就医,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间,杨某抵触情绪严重,不服从管教。李建雄了解情况后,多次上门进行思想教育,并自掏腰包为杨某购买生活用品,用关心拉近双方距离;之后,李建雄又联系村委会和相关部门,为杨某申请到低保,解决他家的实际困难。深受感动的杨某表示,将积极配合社区矫正,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为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李建雄采用人性化管理方法,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上岗培训、就业信息等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和就业实际困难。通过科学规范管理,司法所管辖的1000余名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