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王志越)近几年,因乘客拽拉方向盘、殴打驾驶员而导致公交车失控,由此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日,江津居民黄某就因为拽拉公交车方向盘被依法刑拘。 当日,江津区公安局支坪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一名男子在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争吵,还拉扯方向盘。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位于支坪连接道公交车站附近的事发现场。只见一辆公交车停在路边,车上一名50多岁的男子正在对着驾驶员吵嚷“补我钱”之类的话,该男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疑似处于醉酒状态。 值班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将涉事男子、驾驶员、报警乘客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另一路拷取车上监控及沿途路段的监控视频,搜集固定证据。 经查,涉事男子黄某中午在亲戚家吃饭喝酒后,处于醉酒状态,有些站立不稳。13时左右,亲戚将黄某送上该公交车后离开。黄某须支付2元车费,但其身上没有零钱,最小面额的钞票也是10元的。投币后,黄某认为驾驶员应当找补自己8元钱,于是就走到驾驶员旁边对其进行辱骂。驾驶员见其醉酒,并没有过多搭理他。黄某见驾驶员不理自己,便伸手拉扯驾驶员的手臂,继而拽拉公交车方向盘,导致车身晃动、多名站立的乘客摔倒。据乘客回忆,当时正好有一辆小轿车对向驶来,还好公交车司机反应快、及时靠边停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民警的法治宣传教育,酒醒后的黄某非常懊悔。黄某说:“当时喝多了酒,没想那么多。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做了。” 随后,民警按照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之规定,黄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 如果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纠纷,请务必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多一分理智、少一点冲动,否则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同时,倡导市民在遇到此类行为时适当进行理性劝解或及时报警处置,共同维护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