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在江津打工的小宇将印有“困难之时伸援手法律援助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江津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表示感谢。 小宇曾在江津区某美容店务工,美容店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会保险,并拖欠4000元工资,小宇多次讨要工钱未果。随后,小宇找到江津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江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开启了“绿色通道”,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当日,律师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美容店支付小宇工资、2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4万元。美容店负责人赵某不但没有主动承担法律责任,还于次日注销了原美容服务店,想以此逃避法律及经济责任。经过律师多次释法和协商,赵某最终向小宇支付了1.2万元。 小宇拿到赔偿金后十分感动,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黄文姣 杨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