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 金鑫,一个代表着奉节公安民警荣誉和担当的名字,时光荏苒,英雄的事迹依然在奉节这片土地上传诵,英雄的精神激励着年轻一代公安民警勇敢前行。1996年2月26日,奉节县大树镇发生一起纵火案,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年仅28岁的金鑫光荣牺牲。金鑫牺牲后,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他为烈士。
勇斗歹徒 光荣牺牲
金鑫从小就有一股子倔劲,梦想着当一名伸张正义的人民警察。1991年进入公安队伍后,5年时间里,金鑫把青春和热血都献给了自己喜爱的公安事业。他曾坚守3个多月,一举捣毁抢劫犯罪团伙;他曾同盗掘古墓群的嫌疑人斗智斗勇,追回珍贵文物;他曾冒着凛冽寒风,在荒山野岭战斗三天三夜,将持械拒捕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1996年2月26日,奉节县大树镇发生一起纵火案。3月11日18时许,警方接群众报案称,大树镇河峰村有重大纵火嫌疑的余某一家准备连夜乘船出逃。奉节县公安局立即组建抓捕小组前往码头实施抓捕。此时,刚从乡下执行完任务归来的金鑫立即加入了追捕队伍,和战友们一道火速奔赴码头。 金鑫登上“沿港一号”趸船后,很快就发现了趸船货仓室里的嫌疑人。在对嫌疑人发出口头警告后,余某一家十余人不仅不听警告,还仗着人多,手持扁担、铁拐杖、匕首等凶器扑向势单力薄的金鑫,趸船甲板上顿时洒满了鲜血。 赶来增援的战友们将金鑫火速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金鑫于当天19时19分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8岁。
子承父业 再踏征程
穿上警服,对着镜子整理着装,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民警金昱州准备开启一天的忙碌工作。他是金鑫烈士的儿子,父亲牺牲时,他刚出生2个多月。25年过去了,如今,他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和父亲一样的人民警察。小时候的记忆中,他只知道爸爸住到了“小房子”里,慢慢长大,父亲就成了他心目中“英雄”的代名词。 “在我真正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我明白了父亲肩上的使命、责任和担当,那是因为信仰,那是为了初心,我要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出色的人民警察,用生命守护平安。”金昱州说。 记者 李亚 |